
其實我很多時都會發覺部份香港人有一種特性,不論那一區也有相同的情況會出現.一.步伐急速無耐性,連一個30秒的交通燈,一個快要閉門的地下鐵也不放一點耐性去等待.人們總在車輛中穿梭往返,險象環生.實際上是人們勇敢,還是不知死活呢?
筆者我見過不少的交通事故,最近接觸的也見證過.他們從不知道自己一時的衝動,可能會令身边的人受到不必要的傷害.假設一個人不理會交通燈要衝上前,而在後的車輛停頓不及而造成交通意外,在旁的路人第一會受到心理上的傷害,第二,車主要背上相對的責任.第三,勞動警方等人.第四交通全面受阻.
每一次我看到這些人總有種想痛打他們一身的感覺.人們總說什麼社區不好,什麼不好.但從來沒有想到要改善現有應該從自己做起.自身也做不過,如何去說服他人呢.
第二種留待下次再談談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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