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3日筆者今早走到圖書館溫習會計2小時,一如記往早上9時正是空無一人的.筆者坐在56號座位上直到11時正回家食中午.
下午有課堂要上,為由又坐mtr返灣仔ive.今日要派QM和法律考卷.結果如何?筆者十分之滿意,法律科因為看錯案件,幹掉了25分.最後得到51分,有一個good.(ive所以科以40分為合格).筆者下次一定會專心留意案件內容,不會再失分.另一方面,QM是令到筆者最感高興的事.因為考到了106分.106分???其實是筆者做多一題所以多了6分.而老師最後都只寫100分給筆者.真的想像不到,一聽到100分就成班人圍住筆者.唉,最討厭這感覺.筆者認為一日未在期考中考到滿意分,就算在這裏拿200分都沒有用.因為這只佔30%成績.不過,的確為筆者打了一支強心針.為1月8日開始的期考努力..加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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